联系我们CONTACT US
- 广州标尚条形码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海珠区条形码怎么生成?
对于一种码制而言,密度主要由模块的尺寸决定,模块尺寸越小,密度越大,所以密度值通常以模块尺寸的值来表示(如5mil)。通常7.5mil以下的广州条码称为高密度条码,15mil以上的条码称为低密度条码,条码的密度越高,要求条码识读设备的性能(如分辨率)也越高。高密度的条码通常用于标识小的物体,如精密电子元件,低密度条码一般应用于远距离阅读的场合,如仓库管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商品广州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促进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设计、印刷、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商品条码监督管理工作。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按照规定职责开展工作并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品条码相关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支持和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
第二章注册、续展、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七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第八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签署意见并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审批;初审不合格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九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厂商识别代码:(一)不能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文件的;(二)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或者单位,非本单位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章程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为2年。系统成员应当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系统成员资格。第十二条系统成员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的,应当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持变更证明文件和《系统成员证书》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三条系统成员停止使用厂商识别代码的,应当自停止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已被注销厂商识别代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第十四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下列预包装产品,生产者应当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卷烟;(二)药品、医疗器械;(三)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陶瓷制品;(四)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五)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六)电线电缆、光缆、汽车零部件;(七)家具、装饰材料。前款规定的产品类别需要调整的,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编码、设计和印刷第十五条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商品条码印刷面积超过商品包装表面或者标签可印刷面积1/4的,可以申请使用缩短版商品条码。第十六条系统成员应当按照有关国家标准编制商品代码,并自商品代码编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编码分支机构通报编码信息。第十七条从事商品条码印刷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依法取得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行业许可证;(二)具有保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的技术设备;(三)具有健全的商品条码印刷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四)具有商品条码印刷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和检验能力。第十八条印刷企业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查验印刷委托人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并登记证书号码或者文件批号。印刷企业不得为未取得《系统成员证书》或者不能提供合法使用商品条码证明文件的委托人印刷商品条码。
第四章应用和管理第十九条系统成员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不得将其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转让他人使用。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二)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三)伪造、冒用商品条码,或者以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第二十一条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是指销售者自行加工店内销售的商品和变量零售商品的条码标识。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店内条码(GB/T18283)》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销售者进货时,应当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或者合法使用商品条码的证明文件。销售者不得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商品。第二十三条委托他人生产的产品,需要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商品条码的,被委托方应当标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第二十四条生产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产品,使用本生产者在境外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时,生产者应当提供该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注册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明,并向编码分支机构备案。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与商品条码有关的违法行为。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利用商品条码对直接关系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预包装产品依法建立和实施质量跟踪与追溯制度。第二十七条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建立商品条码信息系统,定期公告系统成员注册、注销和商品条码印刷企业等相关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者未在其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和印刷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系统成员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罚款。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三条商品条码管理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依法办理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和续展手续的;(二)不依法履行对商品条码的使用、印刷监督检查职责的;(三)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四)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广州条码技术最早产生在风声鹤唳的二十年代,诞生于Westinghouse的实验室里。一位名叫JohnKermode性格古怪的发明家“异想天开”地想对邮政单据实现自动分检,那时侯对电子技术应用方面的每一个设想都使人感到非常新奇。他的想法是在信封上做条码标记,条码中的信息是收信人的地址,就象今天的邮政编码。为此Kermode发明了最早的条码标识,设计方案非常的简单(注:这种方法称为模块比较法),即一个“条”表示数字“1”,二个“条”表示数字“2”,以次类推。然后,他又发明了由基本的元件组成的条码识读设备:一个扫描器(能够发射光并接收反射光);一个测定反射信号条和空的方法,即边缘定位线圈;和使用测定结果的方法,即译码器。
Kermode的扫描器利用当时新发明的光电池来收集反射光。“空”反射回来的是强信号,“条”反射回来的是弱信号。与当今高速度的电子元气件应用不同的是,Kermode利用磁性线圈来测定“条”和“空”。就象一个小孩将电线与电池连接再绕在一颗钉子上来夹纸。Kermode用一个带铁芯的线圈在接收到“空”的信号的时候吸引一个开关,在接收到“条”的信号的时候,释放开关并接通电路。因此,最早的条码阅读器噪音很大。开关由一系列的继电器控制,“开”和“关”由打印在信封上“条”的数量决定。通过这种方法,条码符号直接对信件进行分检。
此后不久,Kermode的合作者DouglasYoung,在Kermode码的基础上作了些改进。Kermode码所包含的信息量相当的低,并且很难编出十个以上的不同代码。而Young码使用更少的条,但是利用条之间空的尺寸变化,就象今天的UPC条码符号使用四个不同的条空尺寸。新的条码符号可在同样大小的空间对一百个不同的地区进行编码,而Kermode码只能对十个不同的地区进行编码。
直到1949年的专利文献中才第一次有了NormWoodland和BernardSilver发明的全方位条码符号的记载,在这之前的专利文献中始终没有条码技术的记录,也没有投入实际应用的先例。NormWoodland和BemardSilver的想法是利用Kermode和YOung的垂直的“条”和“空”,并使之弯曲成环状,非常象射箭的靶子。这样扫描器通过扫描图形的中心,能够对条码符号解码,不管条码符号方向的朝向。
在利用这项专利技术对其进行不断改进的过程中,一位科幻小说作家Isaac-Azimov在他的“裸露的太阳”一书中讲述了使用信息编码的新方法实现自动识别的事例。那时人们觉得此书中的条码符号看上去象是一个方格子的棋盘,但是今天的条码专业人士马上会意识到这是一个二维矩阵条码符号。虽然此条码符号没有方向、定位和定时,但很显然它表示的是高信息密度的数字编码。
直到1970年IterfaceMechanisms公司开发出“二维码”之后,才有了价格适于销售的二维矩阵条码的打印和识读设备。那时二维矩阵条码用于报社排版过程的自动化。二维矩阵条码印在纸带上,由今天的一维CCD扫描器扫描识读。CCD发出的光照在纸带上,每个光电池对准纸带的不同区域。每个光电池根据纸带上印刷条码与否输出不同的图案,组合产生一个高密度信息图案。用这种方法可在相同大小的空间打印上一个单一的字符,作为早期Kermode码之中的一个单一的条。定时信息也包括在内,所以整个过程是合理的。当第一个系统进入市场后,包括打印和识读设备在内的全套设备大约要5000美元。
在电子商务热潮之下,“做不做”电子商务已经不是问题,“如何做”才是很多企业正在面对的问题:对于我们从事广州条码相关产品研发、生产的企业来讲,同样在思考如何在电商环境下更好地发挥商品条码的作用,更好地为条码系统提供服务。
那么,在电子商务之路上,企业是否还需要使用商品条码?答案是:必不可少!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助力电商营销
对比实体经济,电子商务最大的特点是虚拟性,体现为企业经营的虚拟性和交易的虚拟性。第二个特点是不受时空限制,可以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全天候交易,可以通过网络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商品和服务。然而用户需求的是有形的服务和真实的商品,这种错位的供求矛盾可以借助商品条码得到解决。
电子商务营销模式下,企业面对的是直接消费者,能否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是营销成功的关键。目前充斥街头巷尾的二维码正是电商营销的一个缩影。二维码更多的是对商铺的宣传,对商品和品牌的营销完全可以借助商品条码实现。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定位商品的成本极大地降低了,消费者只要手机扫描商品条码或者在网页输入商品编码(商品条码中13位数字)就可以立刻浏览商品,网上的信息马上被推送到消费者眼前,再配套其他电商营销手段,商机就出现了……。
适应O2O需求
线上和线下的紧密联系让电子商务进入新阶段。传统意义的O2O,即在互联网上发现生活服务,通过网络交易,再到线下来接受服务,实现线上(互联网)到线下模式的转换。现在又出现了双向O2O,即首先在线下实现商品体验,然后在线上完成后续交易和服务。或者再进一步发展成更加复杂的O2O2O……,即线上、线下多个环境的先后更替共同完成一整套交易和服务流程,即实现线上和线下紧密的互动。
不管模式如何复杂、环境如何变化,商品条码始终是商品的标识,是O2O经营的枢纽和关键。特别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在线下扫码(商品条码、二维码或RFID),在线上获取信息、完成交易,再通过物流等线下服务来完成整个购物活动,实现线下、线上(互联网)的无缝转换。目前,这种转换模式已成为大势所趋,几乎全部的电商都已实施了移动战略,平台已经搭建完毕。从品牌商的角度来看,商品条码是搭建线上、线下信息互通桥梁的奠基石,实现企业和消费者之间无障碍的信息传送。
提升电商供应链效率
传统企业涉足电商可以在现有供应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信息化程度高的特点,把商品条码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商品条码对商品的标识不仅局限于在包装上体现条码符号,还体现在用于信息系统与互联网对应的标准化编码,从而实现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统一。很多企业正在应付日益复杂的渠道(线上和线下/平台和自营),有的进行差异化经营,有的打造线上线下的融合……借助商品条码在进货入库检验、库房拣货、货物分发配送、库存盘点、线下流动销售、价格检查、订货统计诸环节的应用,企业可以很好地同步和整合线上线下的资源,掌握库存和供应链信息,按客户需求安排生产,进行大数据分析和制定正确的战略决策。尤其对于酒、服装等高价值或具有特殊需求的产品,可以使用带有应用标识符的商品条码,对批次或单个商品进行标识,使这些商品在网络上和物流中的管理更透明、更精准。
赢得在线采购订单
不管是内贸还是外贸的在线采购,对商品的要求是相同的,需要丰富的选择,需要有竞争力的价格,需要物流、服务响应上更好的客户体验。很多企业正在考虑把采购挪到线上,有机构调研发现,50%的企业会把它一半的采购金额放在互联网上来进行,其中59%的采购商开始将在线采购作为企业的主要采购方式,27%的采购商,每月平均在网上采购的金额超过5000美金,而这个趋势其实也在不断地上涨。在外贸领域,专家预测:中国在不久的将来,会成为全球跨境采购的第一选择。据统计,在我国共有5000多万种商品条码标识,超过75%的出口商品使用了商品条码,进口商品使用商品条码的比例也超过了60%。
对于在线采购,国际标准化的商品条码很好地发挥了商品标识作用,企业跨入这个系统,也就相当于与全世界的商品站在同一平台上角逐。目前,各大采购平台也在积极引入商品条码机制。毫不夸张地说,要想使商品赢得大规模在线采购订单,商品条码是必备!
未来电子商务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网络购物,而且会覆盖人民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商品条码作为全球标准化的、产品的唯一标识,其优势将会更加明显。沿用现有的商品条码并发挥其在电子商务中的作用,应为企业从事电子商务的上上之策也。
上一篇:花都区条形码是干嘛用的?
下一篇:白云区产品条形码需要多少钱?
最新文章
- 海珠区K3条形码使用规范的重要性[ 2024-07-03 ]
- 白云区超市条码使用规范详解与实践[ 2024-07-03 ]
- 增城区电子条形码的多领域应用与优势[ 2024-07-03 ]
- 天河区一维条码查询技巧与注意事项[ 2024-07-02 ]
- 深入解析番禺区包裹条码的作用与价值[ 2024-07-02 ]
- 广州包裹条码优化物流管理与追溯[ 2024-07-02 ]